研究院一般为事业单位或者民办非企业的组织形式,2012年《工商总局关于服务科技体制改革和国家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》提出,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的,允许其使用原事业单位名称(去掉原主管部门)或者符合企业名称登记规定的其他名称。因此,在企业名称中使用“研究院”可能使公众对企业的性质或组织形式产业误解。
研究院的转让流程:
1、收购研究院会担心名称问题,这个不必担心研究院的名称可以更改,准备3-5个自己的名称。
2、然后就是您这边对这家研究院的注册资金和经营范围的要求。
3、准备所有股东的身份信息,不用所有股东到场也可以变更。
收购研究院需要注意什么?
1、有没有法律纠纷;
2、工商有没有异常;
3、银行有没有欠款;
4、税务有没有欠款;
5、账本是否齐全;
6、有没有签订合同。
研究院转让情况:
组织形式:
个人资研究院、集体所有制、有限合伙普通合伙。
收购研究院变更材料:
1、准备名称;
2、投资人身份复印件;
3、办公;
4、签订股转协议。
研究院转让目前分为:
1、教育科技研究院:教育咨询,教育科技院;
2、农业科学研究院:农业研究院,农业研究院,农业科学研究院;
3、工程技术研究院:工程技术研究院,信息技术研究院;
4、信息技术研究院:技术开发,技术咨询,技术推广,技术服务;
5、医 学研究院:医 学研究院,研究院,医 学技术研究院;
6、企业管理研究院:企业管理咨询,商务咨询。
公司一直以“热情饱满、开拓创新”为工作作风,“客户至上”为基本原则,希望通过我们的水平和不懈努力,为广大的客户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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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经营中鸿初元(北京)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办主要理各类内公司的注册、变更等业务,主营业务有:研究院收转、研究院转让、国家局核名,电话:17810278150。
单位注册资金未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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