研究院一般为事业单位或者民办非企业的组织形式,2012年《工商总局关于服务科技体制改革和国家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》提出,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的,允许其使用原事业单位名称(去掉原主管部门)或者符合企业名称登记规定的其他名称。因此,在企业名称中使用“研究院”可能使公众对企业的性质或组织形式产业误解。
收购研究院需要注意什么?
1、有没有法律纠纷;
2、工商有没有异常;
3、银行有没有欠款;
4、税务有没有欠款;
5、账本是否齐全;
6、有没有签订合同。
研究院的转让流程:
1、收购研究院会担心名称问题,这个不必担心研究院的名称可以更改,准备3-5个自己的名称。
2、然后就是您这边对这家研究院的注册资金和经营范围的要求。
3、准备所有股东的身份信息,不用所有股东到场也可以变更。
研究院转让情况:
组织形式:
个人资研究院、集体所有制、有限合伙普通合伙。
收购研究院变更材料:
1、准备名称;
2、投资人身份复印件;
3、办公;
4、签订股转协议。
研究院转让程序如下:
1、向股东以外的*三人转让股权的,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,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;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,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,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。
2、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,对转让股权的数额、价格、程序、双方的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,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。股权转让合同应当遵守合同法的一般规定。
3、在转让股权过程中,凡涉及国有资产的,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,根据发布的《国有资产评估办法》*三条的规定,如对国有资产**、转让、企业兼并、出售等,都应进行资产评估。股权转让的价格一般不能低于该股权所含净资产的价值。
4、对于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,根据现行《中外合资企业法》、《中外合作企业法》的规定,要经中方股东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,并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同意以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。
5、收回原股东的出资,发给新股东出资,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,注销原股东名册,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,住所地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,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。但出资书作为公司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和享有股权的,只是股东对抗公司的,并不足以产生对外公示的效力。
6、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,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。至此,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。
公司坚信:优良的服务品质和良好的客户关系是公司赖以生存和发展根本。我们与客户的合作,不在于短期利益,而是以服务赢得共同进步!真诚期望与您携手并进,共创未来!
http://zhhchy.b2b168.com
欢迎来到中鸿初元(北京)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网站, 具体地址是北京市朝阳区朝阳路8号4层1单元404,联系人是于经理。
主要经营中鸿初元(北京)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办主要理各类内公司的注册、变更等业务,主营业务有:研究院收转、研究院转让、国家局核名,电话:17810278150。
单位注册资金未知。
你有什么需要?我们都可以帮你一一解决!我们公司主要的特色服务是:北京研究院收转,国家局核名,研究院转让,研究院变更,代理记账,研究院收购等,“诚信”是我们立足之本,“创新”是我们生存之源,“便捷”是我们努力的方向,用户的满意是我们较大的收益、用户的信赖是我们较大的成果。